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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只狗冲出笼子 六旬男子被咬成重伤缝300多针 狗主因过失致人重伤一审获刑3年

2024年3月,只狗重伤针狗主因致人重伤长春62岁老人郭某在徒步途中遭遇多条大型犬袭击,冲出全身多处严重受伤,笼旬累计缝合300多针。男被事发时路人拍摄的咬成视频与照片曾在网络引发广泛关注。

近日,缝多红星新闻记者通过裁判文书网获悉,过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对狗主人王某作出一审刑事判决:认定其犯过失致人重伤罪,审获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刑年

郭某在病房接受治疗的只狗重伤针狗主因致人重伤场景(受访者供图)

郭某之子回忆,事发当日中午突接亲友电话,冲出称父亲在徒步时被群狗咬伤,笼旬情况危急。男被赶到医院时,咬成郭某已处于手术状态,缝多“全身缝合300多针,为抢救父亲,医生为其输注血液2000cc。”

据医生诊断,郭某后脑头皮大面积缺失、牙齿外露、小腿跟腱断裂。现场目击者拍摄的照片显示,郭某被撕咬后衣衫破碎,全身多处流血不止。这些照片经其子发布至网络后,迅速引发公众热议。

郭某被咬倒地,路人协助驱赶犬只(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法院查明:7只犬只撞坏铁笼冲出,致一人重伤二级

一审判决书显示,狗主人王某在长春净月高新区家中饲养数十只犬只。2024年3月22日8时许,同一铁笼内的7只犬因打斗撞坏笼门,窜入狗圈。王某上前制止,在打开狗圈门时被犬只撞倒,7只犬顺势冲出狗圈并跑至院外。

王某随即外出寻找失控犬只,期间犬只先后撕咬邵某、被害人郭某及赵某。经法医鉴定,郭某头部外伤致头皮缺损、体表多处瘢痕,损伤程度构成重伤二级

此外,法院查明,路人发现郭某被7只外窜犬只撕咬后将其驱散,并于9时56分报警。案发后,公安人员击毙3只犬只,其余犬只留置在长春市公安局犬留置所。

受害者回忆:被群狗扑倒撕咬10分钟,路人棍棒驱赶

郭某回忆,徒步时突然迎面窜出约7只大狗,直接将其扑倒并持续撕咬约10分钟,“从头到脚都被咬,感觉快不行了。”此时几名徒步路人手持木棍,大声呼喊将狗驱散,并协助报警、呼叫救护车。警察先到场,随后120将其送往医院抢救。

狗主供述:养40-50只大型烈性犬,明知有攻击性

王某供述,自己退休后喜爱养狗,家中饲养40至50只犬,包括马犬、黑狼、狼青等品种。其中大型犬约20条,体重50至60斤,属于具有攻击性的大型犬和烈性犬

法院判决:未采取安全措施,轻信能避免危害结果

法院审理认为,作为饲养人,王某负有高度注意义务,应防止所饲犬只外窜伤人,但其未采取积极措施。

  1. 主观过错:王某明知所饲部分犬只体型较大,且处于发情期,具有攻击性和危险性,此前犬只也曾窜出平房,存在潜在风险。
  2. 处置不当:在犬只咬伤第一人后,王某未报警或采取有效提醒、控制措施,仅盲目自信地自行寻找失控犬只。直至郭某被咬成重伤、他人报警时已逾1小时。
  3. 法律定性:王某已经预见其犬只失控可能发生危害他人的后果,但轻信能够避免,放任危害结果继续发生。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

法院指出,王某常年饲养大型犬,明知其具有攻击性却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致犬只外窜失控伤及三人,其中一人重伤二级两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量刑考量:从宽后从严,最终获刑三年

法院在量刑时考虑了以下情节:
* 从轻情节:王某在侦查阶段多次稳定供述,且积极支付被害人医疗费用,贯彻审慎、善意、谦抑的刑事司法理念,可酌情从轻处罚。
* 从重情节:王某在庭审中推翻此前供述,并表示要通过诉讼追回此前支付的医疗费用。公诉机关据此调整量刑建议,法院予以采纳。

最终,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以过失致人重伤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三年。扣押在案的犬只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延伸阅读:河南3岁男童遭恶犬撕咬身亡,狗主人至今未现身

河南南阳市赵岗村发生的一起恶犬伤人致死事件同样引发社会关注。

在被咬伤18天后,年仅3岁的小凡(化名)不幸离世。据其母亲樊女士介绍,小凡脸上、脖子、腿部多处被咬伤,虽已注射狂犬病免疫球蛋白和破伤风疫苗,但在第五针狂犬疫苗未接种前,悲剧发生。

男童在医院救治画面

樊女士称,咬伤小凡的犬只呈灰黑色,民警根据监控判断为哈士奇。有村干部表示,这只伤人恶犬已被打死。然而,事发多日,狗主人仍未现身,村民不知犬只来源。

“现在问谁都问不出来,出了这么大的事儿,没人敢承认,也没人说。”樊女士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她希望尽快找到狗主人,替孩子讨个说法。

事发经过:玩耍时突遭恶犬扑咬

樊女士介绍,4月21日下午6时许,小凡和奶奶在赵岗村附近公路旁的小广场玩耍。据家人回忆,涉事犬只起初缓缓靠近,未立即攻击,随后突然扑向小凡。

“狗先咬了小凡腿部,小凡吃痛蹲下后,狗就开始咬脸部。”樊女士描述,当她赶到时,孩子眼角部位一块肉被掏走,满脸满身是血,腿部也有重伤。

救治过程:辗转多家医院,最终确诊狂犬病

遭遇撕咬后,小凡面部、颈部、腿部多处重伤。由于当地部分诊所关门,当晚小凡仅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注射了狂犬病疫苗。医生建议立即前往南阳市进行伤口处理、注射血清及破伤风疫苗,并住院治疗。

男童脸部被严重咬伤

樊女士称,到达南阳市时已是晚上八九点,他们在瑞和医院清洗伤口并注射狂犬病免疫球蛋白。凌晨,小凡在南阳市中心医院办理住院,医生进行清创处理并注射破伤风疫苗。

5月1日,小凡出院,恢复尚佳。五一假期后,小凡表示想上学。然而,恢复上学的第二天,小凡出现发烧、呕吐、吞咽困难等症状,病情迅速恶化。5月9日凌晨4时许,在转运河南省人民医院的救护车上,小凡心跳停止。

南阳妇幼保健院诊断证明书显示,医生诊断为:“1.重症脑炎;2.狂犬病?;3.急性呼吸衰竭”。

犬只来源成谜:疑似流浪狗,多方监控未锁定主人

樊女士称,据其了解,当天涉事犬只还咬伤了多人。在小凡注射狂犬疫苗时,邻村一位老人也前来就诊,胳膊被一只外形相似的狗咬伤。“监控画面显示,那只狗在咬了我儿子之后是往邻村方向去的。”

樊女士表示,4月21日当天已报警。经调查,事发当天村里三个地方的监控拍到了涉事狗,但之前的时间,派出所称此狗未在监控中出现过。

“派出所给出的结论就是一只哈士奇,但从体型看,这只狗比较瘦,他们分析说可能是长时间没人管,饿的。”樊女士说。

监控画面中的涉事犬只(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据纵览新闻报道,一名赵岗村村干部表示,小凡被咬后,他们第一时间将恶犬照片发到网格群,呼吁注意安全并捕杀。恶犬再次伤人时被周围村民打死。他们已向乡里汇报,计划通过民政部门申请补助给受害家庭,但对方并未同意。

至今,这只伤人的恶犬来源不明,狗主人也未现身。

律师观点:烈性犬饲养违法,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近年来,恶犬伤人事件频发。《2021年中国宠物行业白皮书》显示,我国城镇家庭宠物犬数量达5429万只,但流浪犬数量高达4000万只。2019年,国家卫健委指出,我国每年有4000万人被猫犬咬伤。世界卫生组织研究表明,动物咬伤伤害中76%—94%由犬造成。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指出:
* 民事责任:若经警方调查确认狗主人,因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饲养人或管理人应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
* 刑事责任:如非恶意犯罪,此类案件通常按民事案件处理。但若该狗系烈性犬,我国法律禁止饲养。若狗主人擅自饲养且放任其进入公共场所:
* 主观存在故意,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 主观存在过失,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补充:
* 若未找到饲养人,应审查该恶犬活动场所的安全保障义务人是否尽到义务。
* 若狗长期在村庄流浪,村委会未采取避免侵入、驱逐等措施,需承担部分过错赔偿责任。
* 若有长期、经常性投喂人,投喂人可能被视为“饲养人”或“管理人”,需承担与狗主人相同的法律责任。

付建提到,恶犬伤人治理的一大难点在于事发后难以锁定犬主人,导致后续赔偿困难。他认为,实践中我国主要要求动物饲养人、管理人承担民事责任,未强制要求承担刑事责任。但随着狗咬人事件严重程度危及生命,相关法律法规需随社会发展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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